交警處理交通事故不公平怎麼辦

透過以下方式解決:
1、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複覈,或在民事訴訟中由法院審定。
2、對於肇事司機行政處罰不報,可以向當地政府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對於賠償調解結果不認同,可以拒絕接受,透過法院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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