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不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交警不會不處理,對於不處理的情況,是還沒有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交警不處理怎麼辦

交警認定事故責任的話,是需要根據當時的事故現場以及具體情況進行認定的,如果對認定有困難的話,還需要做相關的鑑定,但是事故認定書出具的時間一般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0內出具,如果認定有困難的話,可以延長5日,如果您的認定書超過15日還未出具,則需要和承辦交警溝通一下具體原因;其次,對於賠償的問題,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麼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要求賠償,但是一般都是在治療終結後主張賠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