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異地的承認嗎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異地的承認。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根據人民法院的裁判規則,如果我方不認可對方單方做出的傷殘鑑定,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法院會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選定或者指定具體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鑑定,傷殘鑑定費一般是由申請鑑定方墊付。如有第二次鑑定的結論與第一次不一致,法院不會支援第一次的鑑定費用。但具體的鑑定費用承擔應當根據法院最後認定的責任分配程度來確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異地的承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