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溫補貼標準2021是多少?

進入夏季以來,我國南方各地的環境溫度都是比較高的,爲了使得職員的民事權益得到保障,不少的企業單位會選擇按照當地的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給那些滿足條件的主體,支付高溫補貼,各地的補貼標準是存在着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吉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的相關資訊。

吉林高溫補貼標準2021是多少?

一、吉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根據吉林省最新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10元以上。

二、員工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透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採取哪些勞動保護措施?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合理佈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生產現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向勞動者提供高溫天氣必需的勞動防護設施和用品,在高溫工作環境下設立休息場所,並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備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每年高溫天氣期間,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對於在吉林省內部的企業單位,都需要按照當地的吉林高溫補貼標準規定,向那些滿足條件的民事主體,發放高溫補貼,對於民事主體個人來說,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才能及時的意識到企業單位是否有按照既定的標準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