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高溫費哪幾個月,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寧夏高溫費哪幾個月,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隨着全國氣溫的逐漸變暖,今年的氣溫感覺格外的高溫,寧夏也不例外,再過不久便進入三伏天,高溫補貼讓戶外工作者格外的關注,國家規定了高溫下工作的人們是要有高溫補貼的。那麼,寧夏高溫費哪幾個月,發放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來具體瞭解下吧。

2016寧夏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

每年6月、7月、8月、9月

2016寧夏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補貼

省人社廳專門提醒,廣大用人單位需按照《關於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及時採取防暑降溫、發放高溫補貼等措施,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保障職工在高溫條件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單位不發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怎麼辦?人社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高溫津貼的發放是按在崗職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的,在每年6月—9月發放。符合發放範圍和條件的勞動者未領到高溫津貼,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還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爲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溫津貼包含在最低工資的範圍內嗎?

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高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併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高溫、高溼環境下因工作中暑,屬於工傷

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溫中暑,都屬於工傷,經申請工傷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二款規定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