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高溫天氣對於從事戶外工作的人們來說是不小考驗,一些身體不好的職工會發生中暑等人身傷害。作爲企業,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間段。另外,企業還得拿出一筆錢,發給職工,這種高溫補貼是國家強制規定的。那麼,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的這篇文章。

2021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從事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可領取高溫補貼,企業要安排高溫作業職工健康體檢,氣溫超過35℃的露天作業應採取換班輪休制。日前,泉州市總工會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必須認真做好2018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

當日最高氣溫爲40℃以上的強高溫天氣時,企業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當日最高氣溫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溫天氣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當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溫天氣時,露天作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對於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必須向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發放時間是5月至9月。

二、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如何維權?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

按照《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高溫津貼不是可發可不發,而是一定要發,不發高溫津貼就意味着沒有足額發放工資。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綜上所述,各地天氣環境、經濟發展不同,高溫補貼標準上會有所差異。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每月200元,按天是9.2元,從5月份一直髮放到9月份。也就是說職工不請假,全勤工作的,拿到總的補貼款是1000元。這也是不小的一筆收入,企業少發或者漏發,職工有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