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溫補貼河北是如何規定的?

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制定了多項法規。近年來,國家法制建設逐漸完善,高溫費的強制性發放也是近年來纔有的規定。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環境溫度不一樣,故而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存在者很多的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高溫補貼河北的發放標準的相關資訊。

2021高溫補貼河北是如何規定的?

高溫補貼河北是如何規定的

1、高溫補貼強制性發放。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3、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河北省目前還沒有制定實施高溫津貼的相關細則,發多少津貼還只是依靠企業和用工單位的“自覺自願”。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有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發現,高溫補貼河北的發放標準分爲三檔,在室外工作的職員每人每月200元,室內高溫環境工作的職員每月每月160元,其他普通職員每人每月130元。企業單位必須給符合受理條件的職員發放高溫補貼,否則是會被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