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拿到的高溫津貼是否扣稅?

一、職工拿到的高溫津貼是否扣稅?

職工拿到的高溫津貼是否扣稅?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的內涵,不僅是指工資、獎金,還包括各種津貼、補貼,如特殊行業的津貼及補貼(主要是指井下、高溫、野外、保健等津貼)、邊遠地區補貼、營養補貼、伙食補助等以及與任職、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津貼、補貼等是需要計入每月所得工資,如果工資到了應該繳納稅款的額度,就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否則可能構成漏稅。終上所述,每年的高溫補貼應該會納入徵稅中,如果加上高溫補貼的工資達到了納稅的最低標準,就應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發高溫津貼的情形有哪些?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通知明確,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企業不發高溫津貼怎麼辦?

如果企業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費,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由相關部門採取責令用人,單位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大家要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綜上所述,在戶外工作的職工,每年都可以拿到幾個月的高溫津貼,這筆錢應算入工資總額裏面,高溫津貼也在個稅的徵收範圍內,企業都是發的數目都是扣稅後的。高溫津貼基本都是按月計算的,各地由於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同,執行標準也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