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應在多長時間內申報

工傷應在多長時間內申報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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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多長時間內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當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是勞動法規定的基本權利,職工超過規定期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只是不再適用工傷認定的行政程序,並不能據此剝奪勞動者獲得工傷賠償的權利。故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仍需承擔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由於實習生多數都是在校學生,他們是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的,因此很多時候用人單位是不會保障其合法權益的。但要是實習生受傷的話,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也是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對其進行工傷認定之後,按照工傷作出相應的賠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中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