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包括哪些範圍

工傷包括哪些範圍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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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報銷範圍包括哪些?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