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應該怎樣解決工傷糾紛?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3、仲裁解決。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發生工傷糾紛後申請工傷認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三、工傷糾紛案件中做傷殘鑑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爲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申請人爲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爲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檔案和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四、發生工傷糾紛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嗎?
勞動合同不會因爲工傷事故自動終止,造成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決工傷糾紛可選的方法非常多,不過,在處理工傷事故時一定要及時做工傷認定,公司沒有申請的,員工也可以準備勞動合同、醫院的相關診斷證明材料等向社保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書是享受工傷待遇最重要的證據,工傷致殘的,病情穩定後還應該做工傷傷殘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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