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糾紛怎麼解決

工地工傷糾紛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1、及時送醫院治療;
2、申請工傷認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
4、依照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支付賠償金。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