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糾紛阻礙施工的怎麼解決?

一、存在糾紛阻礙施工的怎麼解決?

存在糾紛阻礙施工的怎麼解決?

存在糾紛阻礙施工的可以按照我們國家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進行治安處罰,經濟糾紛阻止工地施工,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一般情況給予治安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衆實施前款行爲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施工工程索賠的步驟是什麼?

(一) 提出索賠要求

當出現索賠事項時,索賠方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後的28天內以書面信件正式發出索賠通知書,聲明索賠權利。如果逾期再報,其索賠要求可能遭到拒絕。

(二)報送索賠資料和索賠報告

在正式提出索賠要求以後,索賠方應抓緊時間準備索賠資料,編寫索賠報告,並在下一個28天以內正式提交索賠報告。

(三)協商解決索賠問題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願、互讓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工程項目的合同檔案,透過友好談判解決工程中產生的索賠問題,因此也被稱爲協商談判。

(四)調解

當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索賠問題時,可以按照施工合同專用條款的規定,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五)訴訟

在雙方和解不成,又沒有仲裁協議的情況下,一方的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存在着糾紛導致施工方面有阻礙的狀況之下的話,那麼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爲,主要就是因爲如果說雙方之間存在着其他方面的民事糾紛的話,那麼是可以協商或者是可以透過其他的合法途徑解決,但是不能夠阻礙施工,否則的話將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