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之日多久可以工傷認定?

申請之日多久可以工傷認定?

如果勞動者在工作的時候發生了意外事故,是需要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若是確定是工傷,工作單位是要進行賠償的。絕大多數人都很關心工傷認定需要多長時間,多久可以工傷認定呢?工傷認定的時效又有多久呢?小編接下來透過這篇文章讓大家解惑。

一、多久可以工傷認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時效爲多久?

1、《保險條例》規定了申請的時效制度,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超出了1年時效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

3、對於超過工傷認定時效的情況,只要不超過《保險條例》規定的兩年時效期,職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工傷索賠是否有時間限制?

1、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以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根據以上這些資訊,大家可以清楚地瞭解到多久可以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一般要在申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如果是特殊情況的話,時間也是不一樣的,同時工傷索賠也是有時間限制的。若是工作單位拒絕賠償,還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