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值班加班費是怎麼規定的?

一、過節值班加班費是怎麼規定的?

過節值班加班費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爲: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爲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爲1500元的職工爲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二、關於值班費的規定

對於值班費的計算,法律並未限定,一般根據企業規章制度來確定。

三、公司可以強行安排加班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於節假日值班問題,對於員工來講,假如只是每天到用人單位做相關的檢查,並不需要從事任何的工作,通常不能跟公司要加班費,但所謂的值班也是從事每天的工作的話,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是本人工資的三倍。

加班工資法律是規定了的,但是值班工資需要根據公司的規定來決定,我國法律並未規定值班工資。還有一點就是,公務員在節假日加班還有值班都是沒有加班值班工資的,機關單位是沒有加班工資的,要事業單位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