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晚育年齡是多少

一、一般來說晚育年齡是多少

一般來說晚育年齡是多少

晚育的年齡是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

1、晚育是指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爲晚育。我國青年一般要到23至25歲才完全成熟,全身器官組織、骨骼、身體達到較爲成熟。晚育有利於青年婦女在德、智、體多方面得到發展,有利於控制出生人數和人口增長速度。晚育會使生育年齡推遲,拉長兩代人的間隔,使人口增長速度減慢。

2、晚育不僅有利於優生,而且可以延長人口代際更替週期,有利於控制人口總量的增長。人口總量的增長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二是人口代際更替週期。一般來講,現代人的壽命週期遠遠高於代際更替週期的時間。

3、晚育有利於家庭幸福。20歲左右的青年,思想不夠成熟,生活上缺乏經驗,碰到一些矛盾,往往不善於處理,從而影響家庭和睦。如果適當推遲婚育期,待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經濟積蓄和生活經驗後再結婚,家庭的穩固性更大,生活就會更加美滿幸福。

二、生育保險醫療費標準是多少?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順產(含7個月以上引產)分娩的醫療費:1900元(含產前檢查費,下同);

(2)難產分娩的醫療費:2100元;

(3)剖宮產手術的醫療費:3500元;

(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費用在該分娩支付標準基礎上增加20%費用;

(5)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引產每人次400元;

(6)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每人次200元。

晚育年齡爲二十四歲。晚育可以申請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目前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標準,分不同的生產階段支付不同標準的生育保險醫療費。在女職工進行生育時,也會有相應的產假和生育津貼。具體生育津貼的發放會根據不同的生產情況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