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責任保險的責任範圍是什麼?

產品責任保險的責任範圍是什麼?

產品責任保險是我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種保險,它不需要我們去購買和投保,它是隨着我們購買產品附帶的保險,它對於生產商,銷售商而言是一種責任,是對產品質量的一種負責。當我們購買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傷害時,該產品的生產商、供應商等應該爲該事件負責。今天,本站就來帶您瞭解一下產品責任保險的相關知識。

一、產品責任保險

產品責任保險(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產品製造者、銷售者、維修者等的產品責任爲承保風險的一種責任保險,而產品責任又以各國的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爲基礎。

所謂產品責任,是指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戶、消費者或公衆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依法應當由產品供給方(包括製造者、銷售者、修理者等)承擔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產品的製造者包括產品生產者、加工者、裝配者;產品修理者指被損壞產品或陳舊產品或有缺陷的產品的修理者;產品銷售者包括批發商、零售商、出口商、進口商等各種商業機構,如批發站、商店、進出口公司等。此外,承運人如果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了產品並因此導致產品責任事故時,亦應當承擔起相應的產品責任。

由此可見,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產品責任,是以產品爲具體指向物,以產品可能造成的對他人的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爲具體承保風險,以製造或能夠影響產品責任事故發生的有關各方爲被保險人的一種責任保險。

二、責任範圍

保險人承保的產品責任風險,是承保產品造成的對消費者或用戶及其他任何人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所導致的經濟賠償責任,以及由此而導致的有關法律費用等。

1、保險責任

(1)被保險人生產、銷售、分配或修理的產品發生事故,造成用戶、消費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在保險單規定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

(2)被保險人爲產品責任事故支付的法律費用及其他經保險人事先同意支付的合理費用,保險人也負賠償責任。

2、除外責任

(1)被保險人承擔的違約責任,除非經過特別約定。

(2)被保險人根據勞工法或僱傭合同對其僱員及有關人員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這種責任應由勞工保險或僱主責任保險承保。

(3)被保險人所有或照管或控制的財產損失。這種損失應由財產保險承保。

(4)產品或商品仍在製造或銷售場所,其所有權尚未轉移至用戶或消費者之前的責任事故損失。這種損失應由公衆責任保險承保。

(5)被保險人故意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發生的事故責任損失。

(6)被保險產品或商品本身的損失及被保險人因收回有缺陷產品造成的費用及損失。這種損失應由產品保證保險承保。

(7)不按照被保險產品說明書要求運安裝使用或在非正常狀態下使用造成的責任事故損失。

3、責任期限通常爲1年,到期可以續保.對於用年限較長的產品或商品,也可以投保3年、5年期的產品責任保險,但保險費仍逐年結算。產品責任保險的索賠有效期限應按保險單規定或當地有關法律規定的時間區間爲準,如我國按法律規定爲1年,有的國家或地區規定的爲3年。

它主要是指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造成購買者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時,該責任應該由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一同負責。一般,我們購買產品時,都會附帶產品責任保險說明書,裏面會明確的規定保險人承擔的責任風險,您在遇到產品問題時可以仔細閱讀該說明,明確生產商及銷售商的責任,方便您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