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會隨時被辭職嗎?

人事代理會隨時被辭職嗎?

一、人事代理會隨時被辭職嗎?

單位的人事代理,如果沒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法,是不能被隨意辭退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 隨時辭職的法律後果

需要強調的是,勞動者行使即時解除權使勞動合同僅向將來終止,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

其次,勞動者行使即時解除權的前提是用人單位存在過錯,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合同是不得已而爲之,與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本質上完全不同,因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不能免除。

最後,用人單位進行了以上幾種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如果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必須依法支付賠償金。例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或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或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應當嚴格遵照執行,對於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是需要追究相關違約責任的,但如果人事代理在工作中違法工作紀律,或者存在違法行爲的,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