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違法辭退員工怎麼辦

單位違法辭退員工怎麼辦

現實中,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事情並不多見,因此員工此時可能不清楚該如何處理。那要是真的被單位違法辭退的話,此時員工該怎麼辦呢?能不能要求單位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呢?在閱讀了下文中之後,你就會有所瞭解。

一、單位違法辭退員工怎麼辦

很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往往都是在未經謹慎考慮後做的決定,既沒有勞動法上的依據,也沒有公司規章制度上的支撐,卻又無法採取協商解除的方式解除勞動關係,這個時候用人單位就面臨着需要支付違法辭退賠償金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一般勞動者都會選擇主張違法辭退的賠償金。因爲屆時雙方的關係可能已經十分緊張,不利於雙方保持良好的勞動關係。

二、單位應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1、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違法解除或終止具體又包括用人單位違反法定程序解除;不符合法定解除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具有限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卻解除合同三類。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責令加付賠償金。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企業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如違反該項義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企業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而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情形下,除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改正以外,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那麼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或者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費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下,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不管是在試用期還是轉正之後,單位要想辭退員工的,此時都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纔可以,否則的話就會對員工構成違法辭退。那麼此時,單位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要就是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龍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