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入職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勞動者入職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入職是指勞動者在初次進入用人單位,需要提供的一些資料,以便用人單位進行相關的登記和社保的辦理。相關的勞動者需要提供身份資訊、簡歷、社保資訊、無犯罪證明記錄、離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來進行相關的入職辦理,和勞動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

一、入職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個人資訊登記表:也就是簡歷,無需贅言。

2、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大部分企業都會要求提供,這裏說明一下常見的身份證複印件會用到什麼地方:公司員工檔案、集團公司總部備案、社保理賠和費用報銷、勞動合同備案、廠區安保登記、薪金卡、社會保障卡、公積金聯名卡等,所以建議要9張,當然如果公司檔案實行無紙化辦公,1張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證複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時候一般都是一版8張或9張,根據公司實際用途要6-9張都可以。

4、學歷、職稱證書: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於檔案建立。

5、銀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證正面和銀行卡證明覆印在一張A4紙上,並讓員工手抄一遍銀行卡號,寫上自己的姓名和聯繫電話,因爲再次複印時,可能因爲複印件墨粉的問題導致銀行卡號碼看不清。

6、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聲明:這個是很有必要的,特別是財務、安保、物品管理等崗位,需要注意的是,無犯罪記錄證明是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如果不是,僞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員,因爲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擔保人和書寫無犯罪記錄聲明。

7、入職前聲明:主要聲明與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原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競業限制和商業機密,不將原單位或第三方商業機密帶入公司,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保守商業機密等。

8、離職證明:避免雙重勞動關係和商業間諜。

9、體檢報告/健康證明:又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材料,建議寫入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書寫時要避免涉嫌就業歧視),健康的身體條件是勝任工作的基本條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員工一入職就各種病假、產假甚至猝死等。

10、崗位責任告知書:主要用於後期試用期是否合格的評估和避免因工作內容、職責不清導致的勞動糾紛。

11、戶口本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數較少,主要用於公積金貸款等,但是關鍵時刻,特別是寄發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通訊地址聯繫不上員工的時候(搬家未告知單位)時就很有用。

12、擔保人檔案:和無犯罪記錄聲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財務的崗位須要提供,之前我們有客戶的員工,挪用公款後聯繫不上員工,即使報警,處理起來也費時費力,特別是涉及金額較小時,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員工原單位繼續給員工購買社保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社保是強制的,不要幻想員工自己寫書面的放棄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規定社保不能重複參保,如果有單位給員工購買社保,現單位就不需要購買)。

相關的勞動者只有提供後,用人單位才能夠進行相關入職辦理。這裏特別注意的是勞動者要辦理相關的社保轉移,由入職的用人單位進行繳納,對勞動者今後的生活、醫療、養老都有較強的幫助,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