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業編區別

1.身份性質不同:公務員的身份是行政編,事業單位人員的身份是事業編,行政編的數量佔少數部分,事業編則包括教師、醫生等數量龐大的羣體。
2.職業穩定性不同:公務員不用交失業保險,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交失業保險。同時,事業編實行合同聘用制,簽訂勞動合同,而同等條件下,公務員則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當前的額制度下,事業編與企業職工一樣存在失業的風險。
3.工資待遇不同:公務員有車貼,事業單位的沒有,有部分地區公務員有年終獎,事業的也沒有。還有就是事業編實行績效工資制,未來改革的方向也會向企業的工資管理制度靠攏,個人績效與工資相掛鉤,而公務員則不會面臨這樣的工資變動。
4.職業發展不同:公務員可以提拔晉升,而且當前公務員實行職級過度,工作滿一定年限可以享受科級待遇,而事業編只能靠職稱漲工資,很多人窮盡一生都是初級職稱,與同齡的公務員相比差別很大。
5.考試難易程度不同:公務員考試考申論與行測兩門,而部分地區的事業編考試只要考一張試卷,裏面融合了申論、行測的內容,但是內容相較於公務員考試要簡單些。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
第十五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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