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前隱瞞癌症公司是否可以開除

員工入職前隱瞞癌症公司是否可以開除

一、員工入職前隱瞞癌症公司是否可以開除?

員工入職時隱瞞重大疾病的事實,單位是可以以此辭退員工的。而且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因爲隱瞞存在重大疾病,那麼導致單位無法判定是否符合錄用條件,而且是屬於欺騙的行爲,是屬於嚴重違紀,單位是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員工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入職前注意事項有哪些?

1、在收到公司面試的時候首先去《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一下公司是否註冊。註冊資金也可以稍微看一下,這個雖然不能說完全有意義,因爲也有很多公司在這一塊會造假。

2、在去面試的時候最好是不要考慮那些公司地址在居民區裏面的,一般這樣的公司都是小公司,或者工作室,也有好的。但是大多數都不大正規。最好是在寫字樓裏面有正規工作地點的。

3、在面試的過程中把工資待遇,薪水福利,加班費用。全部要問清楚,別一股腦的進去了之後一臉懵逼,發現哪都不對了。

4、面試透過了之後入職應該馬上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如果不主動提,你就去催。如果催了一個禮拜還拿不出正當理由不籤合同,就自己考慮一下是不是找下家吧。而且入職的當天就算沒寫合同也至少寫一個入職協議之類的,方便公司日後耍賴,這個可以當作直接證據。

5、試用期是有明確規定的,勞動合同爲一年的試用期一個月,三年三個月,三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最多不可超過六個月。

6、試用期不可以反覆使用。合同上必須寫清楚試用期是哪天到哪天,試用期滿的當日則公司默認員工轉正。一般公司如果覺得員工不合適,差不多幹兩禮拜就能發現了,沒有什麼還非要拖到最後一天的理由。特別是剛進社會的大學生,本來就沒經驗,無法就是看你學習能力強不強而已。(這裏補充一下除了以下特殊情況,法律規定內的延期是可以噠。就是說規定比如你簽了5年合同,公司開始試用期只說要三個月,後來決定延長到六個月也是木有問題的,但是不能超過六個月。)

有一部分員工其實就是抱着僥倖的心理,等用人單位一錄用就開始泡病假,要知道,勞動合同法包括勞動法並不是要完全無視公司的相關合法權益的。所以現在的很多公司在正式錄用新員工之前,都會對新員工進行全方面的體檢,爲的就是避免這種隱瞞自己重大疾病史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