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解僱員工賠償標準

臨時解僱員工的賠償標準爲:
第一,如果用人單位屬於臨時無故辭退員工的,那麼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屬於合同到期辭退員工或單位經濟性裁員,那麼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如果辭退員工是由於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的,那麼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臨時解僱員工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