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職勞動關係仲裁怎麼妥善處理?

新入職勞動關係仲裁怎麼妥善處理?

面臨換新工作,原來的用人單位離職手續複雜,時間拖延很久,還以各種理由不準離職,不給辦離職手續,新用人單位入職又一定要離職證明這種情況下,新入職勞動關係仲裁怎麼處理?一般來說,勞動者從提交離職申請之日超過30天,按照法律規定可以到新單位工作。如果由於原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存在過錯,可以提起仲裁,對原單位拖延時間所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解答。

一、新入職勞動關係仲裁需要那些資料

勞動仲裁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及時申請仲裁有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仲裁期間如何到新公司入職

1、相關離職材料,你有權向原公司索取的。

2、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可以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和《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向原單位要求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如果影響了你到新公司的入職,讓新公司給你出一個通知或證明,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新公司不錄用你,這就造成了你的收入損失,原單位就要按《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對你進行賠償。

【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對用人單位侵權的處理】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三、新入職勞動關係仲裁流程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一般來說,新入職勞動關係仲裁最好的效果就是:勞動者先離職,再去新公司上班,一邊上班一邊等仲裁結果。勞動仲裁的實效一般爲知道侵權起1年。如果遇到原單位故意刁難拖延時間,而勞動者又沒有足夠的經驗和精力,爲了使事情不影響新工作的入職,即使不請律師代理,也要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更多專業知識請諮詢本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