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故辭退賠償要代通知金嗎?

公司無故辭退賠償要代通知金嗎?

在我們國家對於公司規定的非常的嚴格,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都要簽訂勞動合同,對於勞動合同就是爲了保障我們工作上的利益。我們國家規定公司如果對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直接辭退是需要賠償代通知金的。那麼公司無故辭退賠償要代通知金嗎?

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無需支付代通知金,但是馬上辭退對方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反正他們本來也要辭職,如果領導同意的話,可以先與員工協商儘量減少經濟補償金的金額,大家好聚好散,不然關係弄得太僵,也會影響到整個公司的氛圍。

如果員工不同意,領導也不認可,僵持下來,只能比耐性,或者由人事尋找合適的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爲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爲代通知金,俗稱N 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由以上我們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法中可以看出,對於公司無故辭退賠償要代通知金嗎這個問題是要賠償的。只要是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辭職方面的事情的話就是需要賠償代通知金。所以如果要辭退員工的話最好的情況就是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