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國慶節假期加班違法不違法?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3倍工資。”調休的加班應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工資。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期,應該按照3倍工資算。10月4日、5日、6日、7日這4天是休息日加班,應該按照雙倍工資算。

如果在國慶節假期加班違法不違法?

具體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爲: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在計算加班工資時,月工資基數按勞動者與企業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則按勞動者實際工資標準確定,但不得低於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是每月2030元。

只有標準工時制的工作可以按以上標準計算加班費。如果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也可以根據《深圳市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向用人單位申請3倍加班費。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熱線工作人員也提醒說,如果出現用人單位提出連續加班7天的要求,即可視爲違法超時加班,員工有權拒絕,並且可以向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法》雖然規定法定假期加班要付加班費,但有5類人除外,他們加班拿不到一分錢。在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對於加班費的適用人羣有明確規定。該意見的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規定應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的人員;其他透過勞動合同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勞動法。

公務員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以及農村勞動者(鄉鎮企業職工和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除外)、現役軍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適用勞動法。

比如說公務員,有專門的針對公務員指定的《公務員法》,《勞動法》中規定的加班費不適用於公務員,他們沒有加班費,只能安排補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熱線也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機構,如果出現用人單位提出連續加班7天的要求,即可視爲違法超時加班,員工有權拒絕,並且可以向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要求立案處理,此時一定要注意運用法定的程序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