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多長時間內申請有效

勞動仲裁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申請有效。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仲裁多長時間內申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