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生效時間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的生效時間爲送達當事人後十五日後生效。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勞動仲裁的生效時間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