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有多長

當您準備申請勞動仲裁時,一定要注意有關時效的問題。那麼,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有多長呢?勞動者在法定的時效內申請了勞動仲裁後,勞動仲裁委員會只要受理了,就會在法定時間內作出裁決。這時,我們要注意了,在法律上,有些勞動仲裁一裁終局的。那勞動仲裁一裁終局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詳細的闡明。

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有多長

一、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有多長

勞動仲裁的時效問題是勞動者很關心的問題,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勞動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勞動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勞動仲裁一裁終局的情形有哪些

“一裁終局”制度是勞動爭議經仲裁庭裁決後即行終結的制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最大的一個變化是對勞動爭議糾紛仲裁案件實行了“一裁終局”制度,即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對用人單位是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2、勞動者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仍然有權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對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不能就同一個事件另行仲裁,但是,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一裁終局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仲裁庭裁決案件時,裁決內容同時涉及終局裁決和非終局裁決的,應分別作出裁決並告知當事人相應的救濟權利。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三》第十四條的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同一仲裁裁決同時包含終局裁決事項和非終局裁決事項,當事人不服該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按照非終局裁決處理,均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糾紛,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有效手段之一。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您除了要注意時效問題。您還需要知道自己該去哪裏申請勞動仲裁,尤其是當勞動爭議涉及到異地的情況。如果您不知道該去那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