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不需要賠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