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工程師勞動合同怎麼寫的?

一、銷售工程師勞動合同怎麼寫的?

銷售工程師勞動合同怎麼寫的?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2天;

2、甲方由於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爲 元/月。

2、甲方於每月 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爲乙方提供各相關崗位的勞動工具及工作場所;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試用期合格後,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給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長達一個月或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工的,應當支付該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當月的工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如超過規定日期,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從第10個工作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乙方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未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其它事項

1、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訂立銷售工程師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什麼?

1、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平等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地位平等,應以平等身份簽訂勞動合同。自願是指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本人的意願,不得采取強加於人和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條款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2、簽訂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有些合同規定不得、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使這類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爲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

3、合同內容要儘量全面

勞動合同的內容分爲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對於必備條款,合同必須寫明,對於約定條款,可以雙方當事人根據勞動關係的內容和需要來約定。

在公司工作簽訂銷售工程師勞動合同時,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的合同內容要儘量的全面,必須包括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而約定條款可有可無,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的,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和程序要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