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工作多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索賠?

幼師工作多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索賠?

現在很多師範學院的學生畢業後,選擇到幼兒園工作,當一名幼兒園老師。按照規定,幼兒園作爲用人單位,要同幼師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在合同裏面寫清工資報酬、福利待遇等事項。那麼,幼師工作多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索賠?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幼師工作多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爲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幼師如何給自己維權?

1、協商解決。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組織包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地方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3、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可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諮詢電話12333進行投訴)

4、勞動仲裁。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提起訴訟。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的期限是多久?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該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即除了處於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外,用工單位對勞動者的勞動侵權行爲超過2年的,沒有人舉報,也沒有再犯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不再查處。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幼兒園都是企業性質的,在幼師入職的時候,雙方得簽署一份合同。如果幼師工作多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向幼兒園方面提出賠償,要求其承擔經濟補償金。並且,幼兒園還得補籤勞動合同。幼兒園拒絕賠償的,幼師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