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

(一)、根據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 )項原因,決定自 年 月 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原單位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

1、 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 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 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 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 甲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 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 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 月工資合計 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是在勞動者進行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需要出具的一份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包含了離職的原因,離職的時間和入職的時間。最後再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出具的話,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