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的用人單位主體認定標準是

用人單位的主體指的是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戶、其他組織等,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也是用人單位的主體。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的用人單位主體認定標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