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有效期怎麼寫?

勞動合同有效期怎麼寫?

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單位與勞動者都會約定一個時間,這就是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有效期的長短決定了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存在期限,那麼現實中勞動合同有效期是怎麼寫的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如何約定的?本站小編在下文爲大家解答。

一、勞動合同有效期怎麼寫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三種。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一般書寫格式: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合同: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一般書寫格式: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般書寫格式: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勞動合同期限有哪幾種類型

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可分爲三種: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係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後,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c.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係,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爲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勞動合同有效期怎麼填是根據自己實際入職時間開始填寫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情況,當然還是要根據雙方之間協商好的期限來進行填寫。實際中大家有對這個日期不明白之處或有關於勞動合同方面的疑問,小編建議大家去本站網站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