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名未籤日期內容有寫有效嗎?

一、勞動合同簽名未籤日期內容有寫有效嗎?

勞動合同簽名未籤日期內容有寫有效嗎?

籤勞動合同沒寫日期,應當要求單位補齊合同相關要素,合同沒寫日期,但是雙方都簽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辦理,可以看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領工資的日期前一個月未入職時間,如果要辭職,提前一個月向單位申請。

勞動合同只簽名沒寫日期,是有效的,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只要名字是勞動者本人寫的,就是有效的;因勞動者沒寫日期,很容易被單位利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只簽名沒寫日期,是有效的,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只要名字是勞動者本人寫的,就是有效的;因勞動者沒寫日期,很容易被單位利用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符合什麼要求?

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幾項要求:

1、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以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意圖和違法行爲,以達到不良企圖的目的。

2、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作爲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爲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即應是年滿16週歲、具有勞動行爲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雙方主體在簽約時,主體資格必須合法。

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如有的勞動合同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曠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屬於內容違法而無效的條款。對此,用人單位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規對勞動合同簽訂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並簽字蓋章外,還規定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進行鑑證,方能生效。

5、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爲必須合法。

訂立勞動合同時,只簽名了,未寫日期也是有效的,合同的目的必須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以簽訂勞動合同形式掩蓋非法的意圖。合同的主體資格必須是合法的,雙方當事人是具備民事行爲能力的人。除此之外,合同的內容,合同的程序,訂立合同的行爲必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