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了怎麼辦

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了怎麼辦

我們大家都知道,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間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遇到勞動合同自然到期情況,我們的懷孕職工又該怎麼辦呢?此外,懷孕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本站小編馬上爲大家介紹。

女職工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不需要續簽!

延伸補充:

懷孕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勞動法中規定除非是職工本身的原因,否則單位不得藉機和懷孕的女員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職或降薪,不過畢竟產假期間懷孕女員工確實沒有提工勞務服務,單位應該如何支付工資呢?

一、企業公司: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二、機關事業單位: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爲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2.機關技術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3.機關普通工人,爲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

4.事業單位職工,爲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 (其中,體育運動員,爲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怎麼辦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即使用人合同是在職工懷孕期間自然到期的,用人單位也不得辭退職工,而是應將勞動合同順延至職工三期結束。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隨時來電諮詢,我們將盡快爲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