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勞動法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的規定有下面幾種情況:

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第一,勞工協議期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依法定情形開始銷售養老保險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公司破產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公司被取消執照,關閉,撤銷或者是法人解散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其他的一些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上述規定勞動協議應當持續到勞動合同終止,如果工作人員因爲法定原因喪失或者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就需要根據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規定有以下幾種情形,公司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從事職業危害的工組人員沒有進行離職前沒有進行身體檢查,或者因爲本職工作患病沒有進行治療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在本公司因爲本職工作患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女性工作人員處於懷孕期間,分娩期間,或者是哺乳期間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在本公司工作年以上,並舉例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不滿年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其他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除非工作人員因爲嚴重失職行爲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和其他公司形成勞工關係,對本公司的本職工作造成不利影響,或者因爲違法犯罪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作關係。

爲了防止用人單位損害到公司職員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對於存在法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等到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消失以後再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應當等到分娩,哺乳期完後再解除勞動合同,以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