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違約金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解除違約金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中一般都涉及到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問題,並且因爲各自的權益,雙方都會約定好合同的期限,雖然在生活中存在很多按照合同約定實施行爲,但是也存在很多違約的行爲。那麼關於勞動合同解除違約金怎麼賠償?

一、公司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以,用人單位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幾個方面需注意: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本案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應發給陸某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月平均工資包括些什麼內容?哪些是工資的範疇,哪些不是?我們講“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勞動合同解除違約金怎麼賠償?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可能存在一些原因,比如單位存在一些經濟問題等,需要減少勞動者的,可能就會通賠償過勞動者違約金的情況,從而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一般根據勞動者工作的時間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