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寫實際工資違法嗎

勞動合同不寫實際工資違法嗎

勞動合同不寫實際工資違法

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爲,但這種行爲一般只要承擔行政上的責任(一般來說是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除非他的這種行爲造成了損失,那他就要賠償。如果真的要較真的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舉報。至於工資嘛,可以跟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了的適用集體勞動合同的規定;沒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同工同酬。這個《勞動合同法》上有具體的規定的,可以去看看。

其實像這樣發工資時沒有工資單的,平時要多注意點收集相關的證據,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比如,平時上班的考勤表、工資如果是透過銀行轉帳的把銀行的轉帳憑條打印出來、勞動合同的儲存等對以後要是有糾紛的話就可以省力很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合同是事業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如果勞動合同所寫的工資數額和實際數額有出入,那麼自然是不利於勞動者的維權的。因此,我國勞動法嚴格要求,雙方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實際工資。如果不寫實際數額,當然是違法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