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有效嗎?

一、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有效嗎?

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有效嗎?

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有效,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符合法律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只要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法律會對這一約定予以保護,認定這一約定有效,約定違約金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否則該約定就是無效的。

二、勞動合同的違約金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約定違約金有以下兩種情形: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服務期規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所謂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諾必須爲用人單位服務的期限。

常見的服務期限,有3年或5年。通常是用人公司會對下列三類人員適用:

(1)用人公司花費大量費用招聘的人員,多於用常規手段和資金招聘的人員;

(2)用人公司投入大額資金進行過特殊培訓的人員,例如飛行人員、銀行職員;

(3)用人公司爲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員,如提供住房、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

2、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所謂競業限制,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公司約定在離職後某段時間內,不得在某地域從事某行業的限制。

(2)常見的期限是2年,但競業限制只能用於用人公司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對其他員工是不能適用競業限制的,即使簽訂了協議,也會因違法而被認定爲無效。

(3)因此,勞動合同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但僅限於上述的兩種情形,除此之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4) 當然了,並不是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最終勞動者違約了,就必須支付相應的違約金的,最終是否需要支付及支付多好,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的。不過,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並且產生糾紛的,必要時可以積極採取維權措施。

在當代的社會,勞動合同從本質上來說也是一種合同。所以也是能夠適用我們國家關於合同的相關法律規範的,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當中可以約定違約金,意味着雙方當時是可以關於會員問題作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