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

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

對於剛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他們剛剛踏入社會,所以對於社會當中的一些事項都比是特別瞭解,比如說對於簽訂勞動合同就不知道,可能在一些不知情的情況下,或者是迷糊的情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一、勞動合同對應屆畢業生有什麼影響?

簽訂合同後提前離職也是可以的。

由於各種原因,一些用人單位希望尚未畢業的學生能到單位工作,即使是這樣,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可以與單位簽訂勞務協議,或者簽訂實習協議,並在協議中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勞部發〔1995〕309號檔案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爲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在你還保留學生身份之前,公司與之建立的都不是勞動關係,只是勞務關係,符合僱傭關係特徵的,可以認定爲僱傭關係。還沒拿到畢業證的仍然屬於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籤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因此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應屆生簽訂的是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對即將形成的勞動關係及勞動關係中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就業協議形成的三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學校、學校應屆畢業生。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並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後,勞動者就處於不利地位了。

二、提前離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採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自由行爲;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5、扣押勞動者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6、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8、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

首先在這裏小編需要告訴大家,如果,要在這個用人單位工作的話,那麼簽訂勞動合同是一種保護勞動者權益的表現,其次就是即使想要辭職的話,那麼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不影響的,仍然是可以提前離職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