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我想辭職怎麼辦?

一、沒有籤勞動合同我想辭職怎麼辦?

沒有籤勞動合同我想辭職怎麼辦?

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方法如下: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

3、用人單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可以立即辭職。

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什麼?

(一)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爲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爲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喪失以試用期不合格爲由辭退員工的權利。

倘若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隨時辭退員工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也就不能以這一條爲由辭退員工,帶來的用工風險顯而易見。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想要辭職,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辦理離職手續。不籤勞動合同,存在的法律後果很多,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工資,如果超過一年還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認定爲已經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員工來說,沒簽勞動合同,出現糾紛時,不太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