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簽了零時勞動合同違約有什麼後果?

員工簽了零時勞動合同違約有什麼後果?

一、員工簽了零時勞動合同違約有什麼後果?

員工簽了零時勞動合同違約的後果是: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事項執行;有可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如果涉及協商無效的事宜有可能需要進行勞動仲裁。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於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

二、臨時勞動合同的變動事宜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實際生活中有些單位不僅會聘用正式的在編員工,還會根據工作的實際內容和強度安排編外人員就職,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臨時工。臨時工享受的待遇以及各項權益和要求根據公司要求的不同會有所差異,但是不管哪一方發生違約的情況都需要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否則同樣會接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