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合同工辭職違約金要賠嗎

一、醫院合同工辭職違約金要賠嗎?

醫院合同工辭職違約金要賠嗎

1、一般情況下,醫院合同工違約金是不要賠付的,只需要在離職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額外地賠付違約金,大家只要按時及時地和醫院一方提交辭職信即可。

2、還有一特殊情況,即在簽訂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關違約金的相關規定,如有,那麼就需要如約履行賠付規定的金額。

二、勞動者可能需要賠償單位哪些損失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由於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系執行法定義務,加之勞動者經培訓後透過勞動已爲單位創造了一定價值,因此,培訓費用的賠償應當依據培訓費的總額及勞動合同期限和勞動者爲用人單位實際服務的時間來合理確定數額。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即用人單位既得利益的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此外,根據勞動部的有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於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額的70%。

一般沒有註明的情況下,合同工如果違約是不用進行賠錢的,但是必須要在辭職前的一個月之內向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申請,或者是及時的告知人事部門,一般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