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官司需要怎樣辦理

未籤勞動合同官司需要怎樣辦理

簽訂勞動合同是我國的相關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對自己的合法權益沒有足夠的保護。未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相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勞動證明,這類證據才能夠打贏官司。下面小編就未籤勞動合同官司需要怎樣辦理,這類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未籤勞動合同,打官司如果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只要有證據就能夠取勝。  

如果由於單位原因,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你有工作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你肯定贏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仲裁時效是多長時間?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般情形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爲一年,自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超過一年,當事人即便有理由、有證據,一般而言也打不贏官司,因爲超過了仲裁時效。

3、拖欠勞動報酬的勞動仲裁時效爲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一年。如果超過一年,勞動者也將因此喪失打贏官司的權利。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什麼?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本文專指全日制勞動者,下同)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即是違法,用人單位將承擔法律責任;其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訂立的是口頭勞動合同,也是違法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3、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滿一個月不滿一年內仍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只要用人單位一天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天的二倍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官司需要怎樣辦理,這類官司需要相關的勞動者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進行辦理。如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沒有進行簽署的,我國的勞動者可根據這類情況,向相關的勞動用人單位進行相關的索賠工作。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