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以後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怎麼辦

一、入職以後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怎麼辦?

入職以後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怎麼辦

入職以後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的,可以到社保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繳納社會保險有什麼作用?

1、養老保險的好處:繳納達到年限(2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不夠年限可以按繳納的數額返還。

2、醫療保險的好處:連續繳納符合當地醫保報銷標準,住院可以享受報銷。退休的時候,累計繳納醫保一定時間,可以享受退休後的終身醫保。

3、失業保險的好處:連續繳納1年,由於單位原因導致離職或者合同到期離職,可以享受失業金。

4、工傷保險的好處:員工工傷帶來的醫藥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費用由政府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進行賠償,不僅大大減輕了企業因爲工傷引起的負擔,而且使員工的切身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5、生育保險的好處:生育保險單位交,個人不用承擔費用,在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年後,生孩子住院的花費由國家報銷。

三、社保基數怎麼確定?

每年1月開始,參保單位應當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爲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事實上,建立用工關係後,公司籤勞動合同跟交社保的時間都不能超過30天,只要第1個月發工資的時候,工資當中沒有扣除個人應該承擔的那部分社保費,就說明公司沒有交社保,如果交了社保,可能過一段時間才能查到社保繳費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