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往往在一個工作呆久了,或者幹久了。發現自己在單位沒有上升空間或者和單位的人際關係不好的種種原因,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結束勞動關係。那勞動合同到期還需要寫書面離職申請嗎,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處理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爲你做詳細的解答。
一、勞動合同到期還需要寫書面離職申請嗎?
勞動合同到期就終止了,無需勞動者提前寫離職申請。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離職手續
合同期滿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分爲兩種,辦理的手續不一樣:
1.一種是單位不願意續簽;
2.一種爲勞動者不願意續簽;
(一)單位不願意續簽:
1.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將按照勞動者服務時間給勞動者補償金,每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
2.可以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
a.交接工作;
b.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c.覈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補償金總額,約定發放時間;
d.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e.憑藉離職證明和《勞動合同》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
f.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二)勞動者不願意續簽:
1.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a.交接工作;
b.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c.覈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
d.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e.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想在單位繼續工作就不用簽署了,勞動關係自動解除。但我們可以看出在勞動者便利離職手續將自己的社保,公積金進行遷移的時候卻有兩種方式,希望這裏大家要根據自己情況來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