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可以倒籤嗎

一、勞動合同可以倒籤嗎

勞動合同可以倒籤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必須從實際用工之日起算,在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在這一個月的期限之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將承擔以下法律後果: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要與員工補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從員工用工之日第二個月起向員工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最長支付時間是十一個月。

2、公司從員工正式用工之日起工作一年多才補充簽訂合同的,除支付11個月工資外,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應當與該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旦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有法定的重大過錯,否則不得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想要解僱員工,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倒籤勞動合同能備案嗎

“倒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單位未按期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因爲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舉證難的問題。並且,如果“倒籤”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共識,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符合民法關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就是有效的。因此如未及時備案也可以補籤備案。

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條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註銷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