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10年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一、簽訂10年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簽訂10年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違約金由勞動雙方自行決定,勞動用工合同還沒到期,提前30天辭職,一般不需要賠償違約金,除非合同約定服務期;

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

2、至於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的,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專項培訓並約定服務期的,需要支付違約金。違反競業限制的,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二、簽訂10年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

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勞動者作爲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具備的主體資格。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年齡條件: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達到合法的勞動年齡。《勞動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這表明年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達到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條件;年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前提下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能力的條件:指勞動者憑藉自己的智力或體力完成某項工作的能力。各類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差別很大,腦力勞動者的勞動能力與體力勞動者的勞動能力,成年工與未成年工的勞動能力,男性勞動者與女性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都是有區別的,訂立勞動合同時應根據合同的內容,分別與有相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訂立,這樣才能保證勞動合同的正確履行。

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由社會救濟解決,不存在訂立勞動合同的問題。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限額由雙方約定決定,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主要有兩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年齡條件,另一方面是勞動能力條件。能夠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必須要年滿16週歲,要具備相應的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